陳 國<?xml:namespace prefix = o ns = "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" />
前不久,筆者外出,又聽到了一位干部說,“某某老板”要到他們那兒去檢查工作。交談幾句不難知道,他所說的“老板”是指上級黨委主要領導。
其實,少數基層鄉村干部甚至縣直干部視黨政“一把手”或機關單位負責人為“老板”由來已久,不是什么新鮮事了,他們認為這樣說很時髦、很流行,領導知道了也會高興。當筆者每每聽到這樣稱呼時,首先總覺得很“刺耳”,我們各級干部無論官位多高,職務多大,都是“為人民服務”的,只是分工不同,沒有貴賤之分,在社會地位上人人平等,在實際工作中都是“同志”,怎能將個體、民營經濟老板稱謂引用到黨政機關內部呢!不僅如此,我們稱之領導干部為“老板”,往往給周圍群眾造成種種猜疑:那些身為“一把手”和負責人是不是又搞政企合一、邊從政邊經商?他們是不是利用職務之便,以權謀私,中飽私囊?他們是不是放棄廉潔自律,靠貪污、受賄來發財?……一句無原則地稱呼,群眾不由地猜測,必然產生反感,甚至憎恨,這對于融洽干群關系、維護社會穩定、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有害無利的。為此,對黨政機關領導干部稱謂“老板”,我們全體干部切不可認為“這有什么大不了的”,務必引起重視,要站在對黨、對組織負責的高度,充分認識其危害性和帶來的后果,及時停止這樣不健康、很庸俗地稱呼,下級對上級都要堅持互稱“同志”,或以其實際職務如“某某書記”、“某某局長”等來正當稱呼,消除群眾思想認識上的“誤區”,還我們領導干部“清白”,在人民群眾中樹立起我們全體干部良好的個人形象。(作者單位:大廟鄉政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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